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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第七種羞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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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第七種羞恥(15)

福爾摩斯大體上知道其他人對自己的評價。或者說任何運用邏輯思維的難題都難不倒他,而那些人際交往的事情,究其本質來說依然是邏輯——只不過太容易摻雜情感,因此也太容易變得不受控制。

他從不掩飾自己異於常人的思維,好的,壞的,不超過底線的,他都會攤開給人看。

那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他具有誠實這項美德,只要不涉及案件;更多是因為在長期的觀察中,福爾摩斯充分地理解了一個事實:倘若你將自己偽裝成別的樣子,具體來說,適宜人群的那種,那當然會給生活帶來很大的便利,可總的來說,弊端更多。

再說那樣做很麻煩。太麻煩了,不值得為案子之外的任何事犧牲那麽大。他只在喬裝打扮的時候裝模作樣。

康斯坦丁是難得讓他發自內心試圖安慰的人,雖然他們的關系並不親密,雖然他們其實才認識了一個多月,雖然康斯坦丁有種讓人樂於看他倒黴的天性,雖然……這裏有很多雖然,僅僅有一個但是。

但是,康斯坦丁的憂郁和頹喪有一種森冷的氣質。之前康斯坦丁半開玩笑地說可以為他召喚惡魔,那語調頗為不以為然,可福爾摩斯判斷這是真話。

一個痛苦、絕望、破罐破摔的人,偏偏掌握著可怕的武器和力量。

哪怕福爾摩斯也會感到恐懼的。最糟的是,這恐懼不單單是直面人性之惡的戰栗和厭惡,同樣是出於共情和憐憫。

年幼時福爾摩斯曾經幫助一位熟人尋找丟失的寵物。那是一只長毛的大貓,有著三種顏色混合的斑塊狀花紋,貓的主人是下午來的,無可奈何地將希望交給還不到自己大腿高的幼童,而只花了半天時間,福爾摩斯就在數英裏外的位置找到了那只貓的埋屍之地。他挖開地面,仍舊記得胡亂遮蓋住那塊土壤的枯黃草皮。花貓破碎的身體呈現在他們眼前,貓的主人已經發出崩潰的哭聲,語無倫次地、絮絮叨叨地講述著自己與寵物之間的過去。

時至今日,福爾摩斯仍記得屍塊在自己手指上留下的溫熱觸感,還有潺潺流淌,宛如淺溪的血流——然而,他那天是帶著小鏟子過去的,全程沒有接觸過貓的屍體,貓也死了超過兩天,既不可能還有血能淌出,也不可能還保留溫度。

偶爾的,他的大腦裏仍舊會閃過那例早已被解決的舊案。他那時還是個孩子,敢於冒險卻也同樣謹慎,是對真相的渴望和成人的陪同,讓他下定決心在夜間去一個既陌生又危險的地方。

整條路上,他都在聽貓的主人用飽含痛惜與愛意的聲音為他描述那只大貓的細節。大約是心裏有了預感,他的敘述是那樣動情,仿佛將心肺也盛放在文字裏,一串一串血珠子似的沁出來。

每當他福爾摩斯回憶一次,頭腦都會為他補足許多細節。

比如說,他記得那只貓的頭顱保存得還算完整,失去了眼球的空框上方,有幾根同胡須一樣粗細和長短的長須,在月光下,這幾根長須如嶄新的銀絲一樣雪白明亮。

可是,另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倫敦的夜晚並無那樣濃烈的月光。

這些細節都是虛假的,都是他從未體驗過的。是他將貓主人的話語記住了,又慢慢將它們化作了自己的記憶;聽著貓的主人講述那些故事,就像他自己親身經歷過似的。

漫長的時光真的將那些故事變成了他自己的經歷,也將故事裏的感情註入他自己的感情。

他在這一舊案中學到的知識值得受用終身,那就是,絕不要對案件的相關事物產生感情,哪怕受害者不過是一只貓,這感情也會損壞他的理智和大腦。

——如有必要,絕不要對任何人產生感情。

感情,那是邏輯與理智的破壞者。

可假如沒有感情,貓的主人不會連一丁點可能都不放棄,讓一個孩子承接案件;沒有感情,貓的主人不可能將大貓的習性記得如此清晰,巨細無靡地向他道來,並令他最終解開謎題;沒有感情……

沒有感情,何來追求;沒有追求,要何真相;沒有真相,人類有什麽希望可言?

——產生感情是不可避免的。

很容易通過邏輯得出這樣的結論,但凡是個人就會有感情,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就像人要吃飯睡覺一樣自然。難道人可以不吃飯睡覺活著嗎?難道人可以沒有感情地活著嗎?就算後者能,活著和活著之間也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在福爾摩斯所知的所有人當中,康斯坦丁是最瘋狂的。

福爾摩斯通常不會對一個如此瘋狂的人產生感情,話又說回來,他通常也不可能和一個如此瘋狂的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有點好笑的是,一般來說,那些不得已和他暫時同住的人,都會將他視為瘋狂的那個。

如今的情勢變化實在妙不可言。

福爾摩斯也體悟到那些人的心情了,你端坐在一座活火山的身旁,全然不知它什麽時候噴發,但十分清楚自己對事態毫無辦法。那壓力難以用語言描述,福爾摩斯完全是在用毅力硬抗。

不。歇洛克·福爾摩斯從不在壓力下妥協。他沒有那麽軟弱。

……但他對康斯坦丁的感情也只能夠到這一步了。

“福爾摩斯發神經分好幾種類型的嗎?”康斯坦丁百無聊賴地問。

說話時他正布置餐桌。如從他入住,221B的正餐就全部由他承包了,華生也會做做早餐,福爾摩斯除了煮咖啡從不踏入廚房——康斯坦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都是亞度尼斯在的時候慣出來的毛病,畢竟這個房子顯然有問題,廚房是最明目張膽的。

誰家正常的廚房二十四小時不帶歇地自動刷新出餐點和食材啊?

只要是餓著肚子進去,桌面上就總擺著來人最想吃的東西,想做飯的人進去則一定能在櫃子裏發現自己能弄出來一頓飯菜的材料。顯然,這座房子能夠窺探住客的思緒,並迅速做出反應。

不多想的話住進來相當享受,但仔細想來就相當恐怖了——亞度尼斯整的東西都是這個調性,裝人裝這麽久了,他怎麽就是沒學會精髓?

“你指的是?”華生問。

他泰然自若地切割著肉排,盤子的一邊堆著一堆看樣子像水煮的豆子,手邊擺著一盤蔬菜沙拉。華生有著相當典型的英國口味,也就是說,他基本上什麽都吃,反正也由不得他不吃。

光看他吃的那些東西康斯坦丁就覺得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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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度尼斯帶給他的不僅僅是壞處,至少亞度尼斯對食物有著極好的審美。那玩意對任何有“外觀”可言的東西都極端挑剔,別信他口裏振振有詞的鬼話,看他的行動就知道了。

華生的肉排是醬黑色的。豆子是泥土色。沙拉是紫紅色。

那難道不像一盤精燴過的內臟嗎?嗯,其實比內臟燴要漂亮很多,這就是重點所在:亞度尼斯整治出的“內臟燴”,基本就是這模樣。

“他現在不理我了。”康斯坦丁嘆氣,“我可沒招惹過他,而且我也敢保證我還沒來得及坑他。我覺得未來我應該也沒機會這麽幹,我是說,今時不同往日了,既然我已經把自己坑到了別人手裏,那我的債務也全歸我的所有者繼承。”

華生明智地無視了康斯坦丁話中的某些部分,不以為意地說:“他經常不理人的。不是針對你,康斯坦丁,他對我也這樣。”

“是他不理人,還是你看出來他想要安靜地待著,所以根本就不去打擾他?”

“這兩者還有區別?”華生奇怪地說。

“而且對我的待遇和對你的比,這不合適。別再這麽說了,聽著好像我不是在插入你們的家庭,而是來加入你們這個家庭的。”康斯坦丁若無其事地說出了恐怖的話,更恐怖的還在後面,“雖然我得承認,這個提議很難不讓我覺得有些心動。”

華生放下了刀叉。

康斯坦丁一下子就高興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拿我逗樂子,康斯坦丁先生。”華生認真地說,“但有些話是不該說的,有些事是不能用來逗樂子的。”

“怎麽,你要否認自己和一個男人之間真的有點什麽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不成,”康斯坦丁用舌尖舔了一下牙齒,發出響亮的“嘖”聲,“有必要這麽硬撐麽,約翰?”

“我沒有否認過呀,康斯坦丁先生,盡管我認為你說這些為時尚早了,但我確實沒有否認過。福爾摩斯也沒有。”華生鎮定地說,“你說話的方式和口吻卻總像是我們真的犯了什麽罪一樣。”

“你們基本上確實在犯罪。”

華生不說話了,看著康斯坦丁的眼神卻流露著無聲的同情。這目光令康斯坦丁莫名地煩躁,對方未發一言,卻傳達出奇妙的理解。

就好像那一瞬間裏他們的思維交融了。他們不再是兩個分離的人,而是共享思緒的同一個靈魂。“他人”的概念不覆存在,這裏只有他自己。華生共享了他的過去,他的悲痛,他所受的挫折與淩辱;他也共享了華生的驚訝,疑惑,理解和愛。那是一種美麗而健康的東西,並且出奇得不讓他感到卑賤和無助。他被補足、填滿,亦或者是被別的某種……包裹住了。朦朧的溫暖觸動了他。

是他的錯嗎?是他不該叫那一聲“約翰”?是他不該說那既是對約翰·華生說,也是對約翰·康斯坦丁說的話?是華生不知怎麽理解了這話是同時在對他們兩個人說?

另一種迷亂的想法卻在他的心裏愈發明晰。

康斯坦丁沖口而出:

“我聽說人是完全有能力互相理解的。”

“我也這麽認為。”華生說。

“不,不一樣,我說的是徹底的、完全的理解,祂口中所說的那種‘理解’。”康斯坦丁近乎自言自語,“祂說人類身上最不可思議的東西就是情緒……思維方式和邏輯能力有所差距,文字、語言和文化的不同也會造成隔閡,除此之外,不同身份之間的經歷天差地別,這都是人與人無法理解的鴻溝。唯獨人類的情緒,受制於同樣的身體材料和構造,人類的情緒是統一的,這種程度甚至連‘意識聯合體’都無法做到,因為人類情緒的統一可以既相同又不同……”

那是精妙的東西,亞度尼斯的聲音仿佛還回蕩在他的耳邊。人類的感情是完美的,最完美之處在於,人類的感情可以寄托給任何一種存在,並且完全不受他們自己的控制。就好像某種本質只是托生於一副驅殼當中,究其根本,人類都是一樣的。這感情擁有偉力,人類的感情,讓虛假之物化作真實。

康斯坦丁過去對這些話嗤之以鼻,然而,忽然之間,他慢慢感悟到了亞度尼斯在試圖告訴他的東西。原來如此,原來是這樣的,原來這就是祂努力想要他明白的內容。

“祂——不,他。亞度尼斯。”康斯坦丁慢慢地說,“亞度尼斯,也有生欲。”

但他卻無法基於祂而活,他基於某個人對他的感情而活。

終於,在這一刻,康斯坦丁感到了寧靜的快樂,仿佛被綁縛在病房裏、剛挨過幾針鎮定劑那樣心中澄明,無欲無求。

“我理解了。他非常需要我。他需要我,沒有我他就活不下去。”康斯坦丁對華生說,“原來這就是所謂的‘比你想象中要長情得多’。他怎麽不直接說我比我自己想象得長情得多?”

“……呃。”華生說。他的眼神清晰地透出“又犯神經病了吧”的想法,之前心靈相通仿佛只是一場幻夢。

可華生突然變得迷人了,甚至比福爾摩斯更有吸引力。倒不是說華生就不好了,但,那可是福爾摩斯啊,是吧?

不過,康斯坦丁想,這麽個好人也太叫人消受不起。

他還是跟亞度尼斯湊活湊活吧。

真沒辦法。誰叫亞度這麽離不開他?叫你知道,康斯坦丁也是有良心的,而且絲毫不介意把它們全部傾倒給亞度。

反正也沒別的地兒願意要。

亞度尼斯。只有他,只有祂,只有他,願意要,想要,渴望要約翰·康斯坦丁的全部。

啊。康斯坦丁酸甜交織地想。真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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